1.进入面试的报考者,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。在合格线以上人选中,按照每个职位遴选计划数的3倍,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;若不足3倍的,按实际上线人数进入面试。
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,应在面试前两天下午17:00之前向遴选机关确认,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,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,可在报名该职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,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。
2.面试时间和地点。面试地点设在宁德市区。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、地点将在宁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公布。
3.资格复审。面试前,各遴选机关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。复审材料包括本人准考证、身份证、《宁德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》(下称《报名推荐表》)、学历学位证书、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(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)等。资格复审不合格者,取消面试资格,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。
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应登录宁德市公务员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《报名推荐表》,按照《表格填写说明及要求》规范填写后,按干部管理权限将《报名推荐表》提交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,并于资格复核时将审核盖章后的《报名推荐表》(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)交各遴选机关组织人事部门。
4.面试的组织。面试将采取公共题或其他形式进行,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、业务水平及其它综合能力,满分为100分。采取公共题形式面试的,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;采取其他形式面试的,面试工作由各遴选机关根据职位设置要求提出实施意见,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后,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实施。